研究观察

数据化监管

【小彬说数据化监管】积极应对监管数据采集工作中的“变数”

时间:2020-06-29   来源:北京结算

前文《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中的数据对接流程》聊了如何在监管信息系统与监管对象业务系统之间实施数据对接的工作要点,讨论的是如何让监管系统“芯”里有数的问题。在对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进行运行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完成了数据对接并非一劳永逸,而是还存在着“变数”。“变数”分两种:一种是监管部门的数据需求会有变化,监管对象的业务系统也会不断更新,这种“变数”可能带来数据采集目标的变化;另一种是全社会的数据资源日渐丰富,官方数据资源的可及性也在提高,这种“变数”可以带来数据采集策略和手段的优化。实践中,我们建立了“四点触发”工作机制,以积极应对监管数据采集工作中的这些“变数”:
由监管政策变化而触发





始终关注监管法规政策的最新变化,一遇调整即对目前监管系统中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关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并提出调整方案与委托监管部门进行确认。如近日财政部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为监测其中的某些评价指标,就需要在原有采集数据基础上新增一些采集数据项

由对象业务系统更新而触发





始终关注行业业务的最新发展和变化,在对方筹备新业务或者将对现有业务进行调整之时,就沟通新业务的思路或者变更后的流程,评估这些调整是否会对现有指标体系产生影响。如需调整采集数据项,则尽早与行业机构和委托监管部门沟通确认,将数据采集调整与业务调整同步推进。

由数据环境变化而触发





始终关注有关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进展,遇到一些信息公开和共享举措的出台,要及时提出增加可信数据源的方案与委托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力争让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维度更加丰富、严密。

由信息技术重大进展而触发





始终关注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并思考这些技术进步对数据对接、采集方式、数据维度会产生哪些影响。事实上,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物联等技术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数据采集和共享的方式了。例如,应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eKYC系统,即可高效解决对小微企业的身份认证问题,形成多方协同、信息互任、统一认证的机制,从而切实提高数据采集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监管数据的采集工作伴随着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的全过程,这样一个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必然会面临各种“变数”。掌握这些“变数”的产生机理,提前设置好触发点,就可以从容应对各方面变化。在对数据采集工作不断调整优化的过程中,也让监管信息系统变得更加强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