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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示防范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违规风险的公告

时间:2022-05-09   来源:

       近年来,个别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存在违规开展业务情形,给部分投资者造成损失,形成潜在金融风险。为规范金交所展业,增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厦门市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众作出如下提示:

       一、防范金交所违规跨区域展业风险。目前,我省未批准任何省内金交所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通过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开展经营活动,也未批准任何省外金交所在我省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金交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未经批准跨省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二、防范金交所违规面向个人展业风险。我省金交所不得发展个人投资者,不得发售面向个人投资者的产品,不得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产品。金交所网站、移动应用程序(APP)和其他宣传、推介渠道均不得有面向个人投资者宣传、推介产品的内容。金交所应在官网显著位置发布“本公司经营、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备案、挂牌、摘挂牌、信息发布等)的业务产品均不得向个人销售、转让、推广”或类似内容的提示。近年来,个别不法机构汇集个人资金后以代持等名义参与金交所业务,或购买金交所挂牌转让资产后以转售、拆分等名义转让给个人,涉嫌变相吸引个人投资者参与金交所业务,蕴含金融风险极大,一旦发生风险个人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对宣称个人投资者可参与的“金交所产品”,社会公众应审慎评估其合规性。

       三、防范“增信”“背书”业务风险。金交所不得故意夸大宣传,假借政府信用,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增信”“背书”。近年来,个别金交所在开展业务中,只进行材料形式审核,收取费用后即盖章出具《挂牌通知书》等文书,未对背后真实业务逻辑进行风险评估。此类业务,金交所并非立足为金融资产流转提供服务,实质上是利用金交所资质为交易方提供“增信”“背书”服务,容易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证券期货等违法违规活动发生关联引发风险。

       四、防范金交所参与违规融资风险。个别金交所违背监管精神,打擦边球、钻制度空子、规避监管,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摘挂牌、居间中介、财务顾问、信息发布等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金交所名义上进行的不良资产、应收账款、保理资产、其他债权、收益权等产品交易转让,但资产、风险未真实、完全转移(包括名股实债,附显性、隐性回购、保底协议或条款等),应视为非标债务融资业务。金交所不得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城投公司(平台)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平台)融资。

       本公告由厦门市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法律法规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厦门市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来源: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